关于公示深圳市引导基金终止合作及缩减规模子基金的通知
July 26, 20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29日,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对已过会一年内未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已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但一年内未完成工商登记或首期资金未实际到位、以及完成首期实际出资后一年内未开展投资业务的子基金进行清理。经沟通确认,本次拟终止合作子基金共2支,市引导基金共收回认缴出资额3亿元。本次缩减规模子基金共9支,市引导基金共收回认缴出资额20.09亿元。综上,截至2023年6月29日,引导基金对上述拟终止合作及缩减规模子基金共新增收回承诺出资额合计23.09亿元。
望各有关合作机构严格遵守市引导基金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子基金签约、出资及投资,市引导基金已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对逾期未设立运作的子基金进行及时清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