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布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26年度拟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宝安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由深圳市宝安区深创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宝安”)受托管理,主要通过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重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大力培育硬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区政府重要产业遴选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
根据国办发〔2025〕1号文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遵循《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计划,结合宝安区重点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政策目标,2026年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继续围绕区内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进行投资,增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AI、具身智能等)、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深海科技、高端装备等)、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推动设立相应的天使投资基金、VC、PE和并购基金等。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26年度拟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的申请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步骤
公开遴选——提交申报方案——资质审查——初审立项——尽职调查——核心条款谈判——审查与专家评审——投资决策——社会公示——签署协议——资金拨付——投后管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
2.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申请方案(模板见附件3),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设立背景及行业分析研判;
(2)基金要素;
(3)基金的定位与优势;
(4)基金出资人介绍(意向出资人若包含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将作为重点加分项);
(5)基金管理机构介绍;
(6)基金管理团队介绍;
(7)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
(8)相关承诺;
(9)储备项目情况。
3.申请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基金关键人身份证明,申请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在管基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机构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内部制度文件(不提供模板)。
4.社会出资人出资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出资能力证明材料(不提供模板)。
5.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或基金关键人在投资领域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模板)。
6.承诺函(模板见附件5)。
7.市场化子基金合规性自查表(附件6)。
8.廉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7)。
9.储备项目详细情况介绍(不提供模板)。
四、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申报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材料均须提交,且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并附清单,提供正本和副本各1本,正副本均需加盖申请人骑缝章(申请材料建议双面打印)。
申请人应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12层;邮编:518101
联系电话:0755-88993888(转6910)或0755-29985936
联系人:梅女士
正本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pplication@baoanfund.com
五、特别说明
(一)本年度遴选申请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分批决策。
(二)深创投宝安对本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宝安区深创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