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拟出资子基金公示
时间: 2026-06-24
根据《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引导基金”)近期组织召开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宝安引导基金拟出资的子基金设立方案,现将审议通过的子基金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引导基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宝安引导基金将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755-88993888(转6910)或0755-29985936
邮箱:application@baoanfund.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兴路与海天路交叉口西北150米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12楼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 序号 | 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 管理机构 | 基金目标规模 (亿元) | 引导基金出资额(亿元) | 引导基金 出资比例 |
| 1 | 深圳英诺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英诺厚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 | 不超过1.5 | 不超过30% |
| 2 | 深圳峰瑞影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深圳瑞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04 | 不超过0.6 | 不超过20% |